大學部修業規定

  • 👉🏻公費生規定

    1. 105學年度(含)以前公費生規定:動物生理學及實驗、植物生理學及實驗、無脊椎動物學及實驗、脊椎動物學及實驗、植物形態學及實驗、種子植物分類學及實驗等12科,為公費生必修課程‧
    2. 106學年度(含)以後公費生規定:基礎微積分、基礎物理學及實驗、有機化學及實驗、動物生理學、脊椎動物學、無脊椎動物學、植物生理學、植物形態學、種子植物分類學為公費生必修;動物類實驗3擇1必修、植物類實驗3擇1必修。
    3. 106學年度轉學生,適用105或106學年度修業規定;其餘皆依照入學學年度之修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