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所修業流程

生命科學系/生技醫藥產業碩士學位學程研究生修業流程

碩士班

最低畢業學分24學分

博士班

最低畢業學分24學分/逕讀30學分

第一學期(學期結束前)

  • 修畢學術倫理課程

第一學期(學期結束前)

  • 組成課程指導委員會
  • 完成修業計畫書
  • 修畢學術倫理課程

申請學位考試前一學期(於1/31前或7/31前提出)

  • 完成論文計畫書

第二、三學年

  • 申請資格考試(專門科目筆試)(10/31前或3/31前)
  • 組成論文指導委員會
  • 完成論文計畫書口試

申請學位考試(第一學期11/15前、第二學期4/15前)

  • 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繳交歷年成績)
  • 碩士論文初稿
  • 完成公開論文發表認定
  • 線上剽竊系統之論文原創性報告
  • 學位論文考試系統填報

申請學位考試(第一學期11/15前、第二學期4/15前)

  • 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繳交歷年成績)
  • 通過資格考
  • 完成公開論文發表認定
  • 完成論文口頭報告後至少6個月
  • 至少發表二篇論著(詳修業要點規定)
  • 博士論文初稿
  • 線上剽竊系統之論文原創性報告
  • 學位論文考試系統填報

論文口試(第一學期1/31前、第二學期7/31前)

  • 繳交口試成績與紀錄
  • 口試委員通過簽名表

論文口試(第一學期1/31前、第二學期7/31前)

  • 繳交口試成績與紀錄
  • 口試委員通過簽名表

畢業(2月中、8月中前離校)

  • 繳交系上離校單
  • 系上平裝論文1本與光碟一片、圖書館2本論文

畢業(2月中、8月中前離校)

  • 繳交系上離校單
  • 系上平裝論文1本與光碟一片、圖書館2本論文

逕讀博士班申請3及10月中(依學校公布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