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師大博物系/生物系/生命科學系系友會
第15屆
會長 張永達教授
副會長 李冠群教授
秘書長 吳忠信教授
生科系友通訊
本系系友會為拉近系友、母系間的距離,特發行”生科系友通訊“,內容主要介紹母系師長的研究成果、系友努力的成就、系友會的動態等。 001~006連結網頁
系友會組織章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系友會組織章程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系友會組織章程
98年6月13日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
99年3月28日99年度第一次系友召集人會議修訂通過
100年5月28日100年度第二次系友召集人會議修訂通過
100年6月3日100年度會員大會通過
102年6月1日102年度會員大會修訂通過
106年5月27日106年度會員大會修訂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 一 條:本會定名為「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系友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本會以凝聚系友感情、切磋專業知識、交換工作經驗及協助生命科學系及系友發展為宗旨。
第 三 條:本會會址設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內。
第 四 條:本會任務為:
(一) 協助母系之發展。
(二) 舉辦康樂與聯誼活動。
(三) 提供系友就業與進修資訊。
(四) 蒐集系友動態的資料,並協助解決其困難。
(五) 倡導優良教育風氣,促進生命科學教育學術研究。
(六) 建立系友聯絡網,加強系友與母系之聯繫。
(七) 舉辦其他有關增進本會宗旨之事宜。
《第二章 會 員》
第 五 條:本會會員申請資格如下:
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或其前身之博物專修科、博物學系、生物學系、生命科學系(所)大學日夜間部、碩、博士班畢、結業生、研究所40學分進修班、教學碩士班畢業學員,以及本系所辦理推廣教育之學員,經繳納會費者,得為本會會員。
第 六 條:本會會員具有下列權利:
(一) 選舉及被選舉權。
(二) 發言權及表決權。
(三) 參加本會各項活動之權利。
第 七 條:本會會員具有下列義務:
(一) 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文。
(二) 擔任本會所指派之職務與工作。
(三) 出席本會各項集會及活動。
(四) 其他會員應盡之義務。
《第三章 組 織》
第 八 條:本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
第 九 條:本會設會長、副會長各一人,由各年級召集人所組成之召集人會議推舉具本會會員資格者擔任之;得由會長指定一位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工作人員若干人執行本會事務之運作。本會會長、副會長任期兩年,連選得連任。
第 十 條:本會得經系友大會同意,邀請對本會有貢獻者,擔任名譽會長或顧問,以協助會務之推展。
《第四章 職 權》
第十一條:會長、副會長之職權:
(一) 召開會員大會並擔任主席。
(二) 會長對內綜理督導會務,對外代表本會。會長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副會長代理之。
第十二條:各年級召集人會議職權:
(一) 議決會員大會之召開事項。
(二) 推舉會長及副會長。
(三) 擬定年度工作計畫,報告預算、決算等。
(四) 其他應執行事項。
第十三條:會員大會之職權:
(一) 訂定與修訂章程。
(二) 推選各級召集人(各年級召集人得由該級系友之推薦,經會長同意變更之)。
(三) 議決年度工作計畫,審查預算、決算等。
《第五章 會 議》
第十四條:會員大會以每年召開一次為原則。並得視實際需要召開臨時大會。
第十五條:各年級召集人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會長召集之,或三分之一之各年級召集人連署召開之。
《第六章 經 費》
第十六條:本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常年會費每人每年1000元。
(二) 捐款收入。
(三) 募捐收入。
(四) 存款孳息。
(五) 其他收入。
第十七條:本會經費除做為推展會務外,得經各年級召集人會議決議,提撥部分經費協助母系之發展。
第十八條:本會解散時,剩餘財產全數捐贈母系。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九條:本章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經各年級召集人會議議決,提請會員大會通過,修訂時亦同。
第二十條:本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歷屆會長、副會長及工作人員
第17~18屆(民國年月~民國年月)
會長
名譽會長
副會長
秘書長
秘書
第11~12屆(民國108年6月~民國111年6月)
會長 黃基礎(56級)
名譽會長 施 河(51級)
副會長 王維一(54級)
秘書長 張永達(67級)
秘書 胡苓芝(83級)
第5~6屆(民國102年6月6日~民國104年6月5日)
會長 黃 生
名譽會長 施 河
副會長 周雪美
秘書長 張永達
財務長 陳國智
註、任期年月日以系友大會召開日為準。
第15~16屆(民國年月~民國年月)
會長
名譽會長
副會長
秘書長
秘書
第9~10屆(民國106年6月14日~民國108年6月)
會長 黃基礎(56級)
名譽會長 施 河(51級)
副會長 王維一(54級)
秘書長 張永達(67級)
秘書 胡苓芝(83級)
第3~4屆(民國100年6月6日~民國102年6月5日)
會長 施 河
副會長 周雪美
秘書長 張永達
副秘書長 吳忠信
財務長 陳國智
註、任期年月日以系友大會召開日為準。
第13~14屆(民國111年6月~民國113年6月)
會長 周雪美(66級)
名譽會長 施 河(51級)
副會長 張永達(67級)
秘書長 吳忠信(67級)
秘書 胡苓芝(83級)
第7~8屆(民國104年6月6日~民國106年6月5日)
會長 黃 生
名譽會長 施 河
副會長 周雪美
秘書長 張永達
財務長 陳國智
第1~2屆(民國98年6月6日~民國100年6月5日)
會長 施 河
副會長 黃嘉明
秘書長 周雪美
副秘書長 張永達、吳忠信
註、任期年月日以系友大會召開日為準。
各年級系友召集人名單及會議
- 民國105年各級系友召集人會議 106.5.27 會議紀錄
- 民國106年各級系友召集人名單
- 民國105年各級系友召集人會議 105.6.5 會議紀錄
- 民國105年各級系友召集人名單
- 民國104年分區系友召集人會議 104.6.6 會議紀錄
- 民國104年分區系友召集人會議 104.4.11
- 民國104年分區系友召集人會議 104.2.7
- 民國102年系友召集人會議 102.3.10 團體照 活動照pdf檔(如需所有照片請通知黃璧祈biochi@ntnu.edu.tw)
- 民國100年第二次系友召集人會議 100.5.28 通知 紀錄 照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 民國100年第一次各級系友召集人 會議 100.2.26 紀錄 照片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 民國99年各級系友召集人會議 99.3.28
- 民國98年各級系友召集人會議 98.6.13
各年級系友召集人名單及會議
2015年各分區召集人名單:
分區 | 召集人 | 現職 |
台中區 | 戴旭章(70級) | 台中女中校長 |
台南區 | 蔡美燕(72級) | 台南市民德國中校長 |
台東區 | 潘致強(83級) | 台東女中校長 |
高屏區 | 賴榮飛(75級) 黃柏蒼(77級) 郭虹珠(78級) | 高雄市壽山國中校長 高雄市圓富國中校長 高雄市大仁國中校長 |
桃竹苗區 | 陳國樑(67級) | 印尼雅加達臺灣學校 |
北一區(含新北、宜花及離島) | 張錫勳(70級) | 三峽區明德高中校長 |
北二區(含台北市及基隆市) | 余國珍(69級) | 台北市中正國中校長 |
美西地區分會長 | 賴鴛鴦(63級) | Prof., Department of Psychiatry, UCLA |
2013年系友會中區及南區系友座談會系友建議事項
2013年系友會中區及南區系友座談會系友建議事項
1. 系友會功能建議:
希望系友會具有教學經驗傳承的功能,對新進教育界的學弟妹們會有很大的幫助。
系友會回應:若可由各區系友會試辦該區的系友座談會,請學長學弟妹作縱向的面對面交流,或可收效。
2.師資培育建議:
(1)甄試一次成功機率低,通常需要歷練2~3年才通過是很正常的。鼓勵學弟妹把握各次代理代課的機會,增加甄試成功的機會。
(2)培養學弟妹耐操、任勞任怨的學習態度,也是重要關鍵。
(3)學弟妹要從願意當組長的心態與角度去準備考試,會比較有幫助。
(4)建議母系可邀請各校負責甄試的專科教師演講、指導,可能較有幫助。
系友會回應:將此建議提供給母系負責師資培育的教授重視,設計因應方案。
(本案已經10/11日例行會議初步討論,由張永達教授研擬之)
3.其他教育相關建議:
中國生物學會由母系發起,現在輪到成大負責,希望將來能回歸母系,在教育這個領域有所著重。出版刊物今年首創電子版,內容有生物教育方面的主題。
系友會回應:本系友會網站將公告此重要信息;上屆生物學會輪由母系接辦,亦重視生物教育內容,生物科學期刊回歸原本宗旨,固所願見。
4.系友會通訊建議:
建議更正系友通訊錄的地址,如縣升格為市,請修正。
系友會回應:將請管理通訊錄的工作人員馬上修正;另外將全面更正系友通訊錄,屆時尚請各位系友予以協助。
中區系友座談會 紀錄
- 中區系友座談會 紀錄 活動照(pdf約31M)
- 南區系友座談會 紀錄 活動照(一) (pdf約27M) , 活動照(二) (pdf約28M)
2014年分區召集人
- 台中區 戴旭章(70級)
- 台南區 蔡美燕(72級)
- 台東區 潘致強(83級)
- 高屏區 賴榮飛(75級)、黃柏蒼(77級)、郭虹珠(78級)
- 北二區 余國珍(69級)
(註:台北市及基隆) - 北一區 張錫勳(70級)
(註:新北市、宜花及離島) - 桃竹苗區 陳國樑(67級)
- 海外美東區
- 海外美西區
獎助績優學生出國短期進修及論文發表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系友會 獎助績優學生出國短期進修及論文發表辦法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系友會獎助學金辦法
中華民國100年2月26日 100年度第1次系友會各級召集人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03年5月31日 103年度會員大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1年9月25日111年度會員大會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113年6月1日113年度會員大會會議通過
第一條 宗旨:為激勵母系在學同學努力向學,擴展視野,並辦理急難救助,特定本辦法。
第二條 經費來源:由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生命科學系系友會捐贈款支出。
第三條 申請資格:母系在學之大學部、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第四條 獎助名額及金額:
一、大學部未領受其他獎助學金之績優學生獎學金,每年至多3名,每名金額新台幣1萬元整。
二、補助學生出國論文發表/短期進修來回機票費用每年至多3名,每名補助金額最高新台幣3萬元整,每篇論文發表以補助一人次為限。
三、急難救助每人每次以新臺幣3萬元為補助上限。
第五條 申請辦法:本獎助學金於每年10月15日前接受申請,申請案件經本會獎助學金甄審小組(小組成員由會長聘任)討論通過後,11月底前公告獲獎名單。
第六條 獎助申請所需繳交之文件:
申請表(詳如附件)。
前學年度在學成績單。
讀書計畫、進修計畫或擬發表之論文摘要及邀請函。
導師、授課教師或指導教授推薦函。
第七條 進修報告:獲補助出國論文發表/短期進修同學應於回國後二週內繳交報告書(包含心得報告書、國外成績單或論文集等成果),並在系上做公開報告。
第八條 本辦法經系友會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得獎名單
得獎名單
- 民國101、102年無同學申請
- 民國100年(下列名單)
大學部績優學生獎學金
四甲李貝珊同學
獎助學生出國論文發表/短期進修
姓名 | 年級班別 | 出國論文發表/短期進修 | 指導教授 |
許敦傑同學 | 博二 | 100/3/30~4/3 海報張貼 美國 第52屆果蠅研討會 | 蘇銘燦 |
題目:SCA17 is Resulted from Gain of Toxicity Function of Mutant TBP and Loss of Normal TBP Function | |||
劉玉山同學 | 博五 | 100/8/6~8/10 海報張貼 美國 第12屆美國植物學年會 | 孫智雯 老師 |
題目:Functional studies of Arabidopsis atToc159 translocon gene famil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