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能力競賽生物科決賽相關資訊公佈欄
- 宗旨
加強輔導公、私立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推動數學、自然學科及資訊教育,以提高學生對基礎科學及資訊研究之興趣,並藉以鼓勵學生與校際間相互觀摩,提升科學教育品質。
- 參加對象及名額
(一)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年級在學之普通科及綜合高中學程一年級與二、三年級學術學程學生(包括各該主管機關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並取得學籍之學生;不包括外國僑民學校學生)。
(二)各該主管機關許可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且未取得學籍之學生。
(三)決賽名額:國教署負責區20人、臺北區10人、新北區7人、中投區6人、高雄區4人,共計47人。
- 競賽日期與地點
(一)競賽日期:中華民國114年12月21日(日)及114年12月22日(一)
(二)競賽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公館校區(地址:11677台北市文山區汀州路四段八十八號)
- 競賽方式及內容
(一)競賽命題範圍:以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教材範圍為原則,並包括部分相關基礎科學理論題目,以評測參加學生之潛能。
(二)競賽方式:
- 筆試:1場80分鐘
- 實驗設計與操作:3場各60分鐘,共計180分鐘。
- 口試:4場(分4組口試,每位學生口試時間16分鐘)。
- 評審
評分方式:由評審委員會議議決之,筆試占30%、實驗設計與操作占50%、口試占20%。
- 獎勵
(一)參加者,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發給參賽證明。
(二)優勝者,由國教署發給獎狀及獎學金(如附表),另未入選為優勝者,並增列表現優良獎若干名,核發國教署獎狀(含指導教師感謝狀)(不提供獎金)。
普通型高級中學生物科能力競賽決賽績優學生獎學金給獎標準 | ||
獎別 | 人數 | 獎金數額(單位:新台幣) |
一等獎 | 3名 | 15,000元/名 |
二等獎 | 7名 | 10,000元/名 |
三等獎 | 10名 | 7,500元/名 |
備註 | 一、本項獎學金以學生為發給對象。 二、以不超過獎學金總金額原則下,得由評審委員會視競賽成績酌予調整得獎人數(或從缺)。 | |
(三)獲得前三等獎及表現優良獎學生之指導老師,由國教署發給感謝狀,其中獲前三等獎者並由各該主管機關酌予敘獎。
(四)獲一等獎、二等獎之學生,由承辦學校推薦參加亞洲及國際生物奧林匹亞競賽選拔營。
(一)報到須知
- 請於報到時間內報到。超過筆試開始時間十分鐘以上者,即視同棄權。
- 參加競賽學生一律穿著便服,並自備實驗衣;所有衣著均不得有能夠辨識個人身份及就讀學校之標誌或符號以維持競賽之公平性。
- 請攜帶學生證及身份證,以證明考生身份。
- 報到時將抽籤決定競賽號碼(即口試順序),競賽時學生皆須穿戴比賽單位提供之競賽號碼。競賽中均使用競賽號碼,不得呈現個人姓名及校名,攜帶物品中亦不得有能夠辨識個人身份及就讀學校之標誌或符號以維持競賽之公平性。
- 考試期間(包含筆試、實驗操作、口試)參賽學生手機、具有通訊功能的穿戴式裝置及具有通訊、記憶等功能或其他有礙試場安寧、考試公平之各類器材或物品一律關機並交由主辦單位保管,違者該階段考試不予計分。
(二)筆試競賽規則
- 依監試人員指示入場,遲到十分鐘以上者,即視同棄權。筆試時間結束後才可以出場,不得提前離場。
- 須按照編號入座,競賽宣佈開始後,始可進行作答,聞停止後,應立即停止作答。
- 競賽場所除參加競賽學生、評審委員、監試委員、協助工作人員外,其餘人員一律不准進入。
- 競賽學生除考試文具外,不得攜帶其他物品入座,違者筆試酌予扣分。
- 競賽學生不得在場內高聲喧嘩、隨意走動、與他人交談或窺視別人作答情形。進場後,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離開競賽場所,否則取消競賽資格。如有突發事故,必須暫時離開競賽試場,應即向監試人員報告,再由輔導員陪同處理,且所耗費之時間不予扣除。
- 除試題文字印刷不清楚外,一律不得要求監試人員說明。
- 若有未盡事宜,由競賽主持人修正或補充之。
(三)實驗操作競賽規則
- 依監試人員指示入場,遲到十分鐘以上者,即視同棄權。實驗操作考時間結束後才可以出場,不得提前離場。
- 須按照編號入座,競賽宣佈開始後,始可進行實驗,聞停止後,應立即停止作答。
- 競賽場所除參加競賽學生、評審委員、監試委員、協助工作人員外,其餘人員一律不准進入。
- 競賽學生除考試文具外,不得將其他個人物品放置桌面,請依考場人員指示放置於指定地點。
- 實驗操作前應按清單所列儀器、藥品、用品之名稱、數量一一清點,如有缺損應立即報告監試人員請求更換或補足。
- 競賽學生就個人競賽位置後,須聽從評審委員指示始可進行操作,並不得擅自操作與競賽不相關之實驗器材。聞停止指示後應立即停止操作。
- 競賽學生不得在場內高聲喧嘩、隨意走動、與他人交談或窺視別人作答情形。進場後,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離開競賽場所,否則取消競賽資格。如有突發事故,必須暫時離開競賽試場,應即向監試人員報告,再由輔導員陪同處理,且所耗費之時間不予扣除。
- 除試題文字印刷不清楚外,一律不得要求監試人員說明。
- 若有未盡事宜,由競賽主持人修正或補充之。
(四)口試競賽規則
- 依照競賽編號之先後順序進行口試。
- 學生報到後,在報到處等候,遲到十分鐘以上者,即視同棄權。
- 依引導人員指示入場,並依序進行口試。
- 口試結束後應在規定休息地點等候,期間不得擅離,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 如有突發事故,必須暫時離開競賽試場,須由輔導員陪同處理,且所耗費之時間不予扣除。
- 口試分四組進行,每人口試時間共計16分鐘。
- 若有未盡事宜,由競賽主持人修正或補充之。
日期 | 時間 | 活動項目 | 地點(理學院大樓) | 備註 |
12 月 21 日 (日) | 08:30~09:30 | 報到 | 1F門口 | 物理系系辦門口報到 行李放置F210 |
09:40~10:00 | 開幕式 | E202階梯教室 | ||
10:00~10:10 | 競賽說明 | E202階梯教室 | ||
10:10~10:30 | 抽籤分組 | E202階梯教室 | ||
10:40~12:00 | 筆試 | E202階梯教室 | 80分鐘 | |
12:00~13:00 | 午餐 | E202階梯教室 | ||
13:10~13:30 | 宣佈實驗注意事項 | E202階梯教室 | ||
13:30~17:10 | 實驗設計與操作 | D201實驗室 D203實驗室 D205實驗室 | 60分鐘1場分3場 中場休息20分鐘 | |
17:10~18:00 | 晚餐 | E202階梯教室 | ||
18:00~20:00 | 專題演講 | E202 | ||
20:00~20:50 | 接送至住宿地點 | 師大會館 | 輔導員將分別帶領學生入住 | |
20:50~ | 自由活動時間~就寢 | |||
12 月 22 日 (一) | 06:00~06:30 | 起床 | 6:50準時搭車 | |
07:00~08:00 | 分部集合用餐 | E202階梯教室 | 行李放置於E202 | |
08:00~12:30 | 口試(分四組) | F203、F209、 F210、F204 | 口試後 D201、D203、D205 | |
12:30~13:30 | 午餐 | E202階梯教室 | ||
14:00~16:00 | 專題演講 | E202 | ||
14:00~14:30 | 評審會議 | F203會議室 | ||
16:00~17:00 | 1. 閉幕式 2. 講評 3. 頒獎 | E202階梯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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